是,迎新不是学校「可办可不办」的迎新活动。根据澳大利亚联邦立法登记网站所载《2018 年向留学生提供教育与培训的院校执业国家规范》(National Code of Practice for Providers of Education and Training to Overseas Students 2018,简称 National Code 2018)第 6 项标准「Overseas student support services」,注册教育机构必须帮助留学生适应在澳的学习与生活,方式是向学生提供一套符合其年龄与文化背景的迎新项目(orientation program)的信息或参与途径——截至 2026 年 9 月官方页面,这一要求仍在现行文本中。换句话说,规范约束的是学校:它必须把下面这些内容摆到新生面前,学生手里的则是一份「最低应有清单」。本文按法规条文做一般性说明,仅供一般参考,不构成针对个人情况的专业建议,具体安排与最新表述仍以官方公布为准。

迎新是「必须给」还是「必须参加」?

条文用的是「提供信息或提供参与途径」(giving the overseas student information on or access to)这一表述,义务落在学校一侧:迎新项目的内容必须到位,且要与学生的年龄和文化背景相适应。文本本身没有把迎新规定成单一形式,也没有把「到场」写成学生的硬性义务。

因此更实用的理解方式是:学校必须让你能拿到这些信息,至于你是以现场参与、线上材料还是其他方式拿到,条文未作限定。真正会反过来影响你的是迎新里讲到的那些规则本身,例如课程出勤与学习进度要求——这些内容按规范必须在迎新中说明。

迎新必须覆盖哪九类信息?

第 6.1 条把迎新要覆盖的信息逐项列出,一共九类。可以用这张表对照自己拿到的迎新材料是否齐全。

类别 条文要点 落地时什么场景会用到
支持服务概览 帮助适应在澳学习与生活的支持服务(6.1.1) 刚落地、不知道该找谁时
语言与学习辅导 英语语言与学习辅导项目(6.1.2) 听课吃力、论文写作跟不上
法律服务 相关的法律服务信息(6.1.3) 租房纠纷、合同或法律问题
紧急与医疗服务 紧急服务与医疗服务(6.1.4) 突发伤病、需要急救或就医
学校设施与资源 学校的设施与资源(6.1.5) 图书馆、实验室、IT 与学习空间
投诉与申诉 按第 10 项标准设立的投诉与申诉流程(6.1.6) 对成绩、处理决定或服务质量不满
出勤与进度要求 课程出勤与学习进度的相关要求(6.1.7) 判断自己的出勤是否达标
个人困境支持 针对影响学业的一般或个人情况的支持服务(6.1.8) 心理压力、家庭变故等影响学习
工作权益信息 可获取就业权利与条件信息、解决职场问题的渠道,例如 Fair Work Ombudsman 公平工作调查专员署(6.1.9) 打工被欠薪、不清楚法定最低条件

注意最后一项:学校要给的并不是「帮你维权」的结论,而是让你知道去哪里查自己的就业权利与条件、以及职场问题可以走什么渠道。

这些信息和转介,学校可以另外收费吗?

不可以。按 6.2 条,留学生就上表所列的服务与项目请求协助时,学校应当提供相关信息或作出适当转介,并且不得向学生收取额外费用(at no additional cost to the overseas student)。

人在校外、上网课或读远程单元,学习支持还要覆盖吗?

要,而且这一条写得相当直接。6.3 条规定,无论学生的学习地点在哪里、课程以什么模式进行,学校都必须提供合理支持,帮助其达到预期学习成果,同样不得额外收费。

6.4 条进一步要求:学习支持服务要与课程要求、学习模式以及留学生群体的学习需求相匹配,其中明确包括——学校要有并落实书面流程,用于支持修读在线或远程学习单元(online or distance units of study)的留学生,并与他们保持联系。也就是说,「只上网课就没人管」并不符合规范;联系与支持的流程应当是写下来、被执行的东西,而不是靠个人自觉。

谁负责兜底?学生联络官与人员配置

规范还设了一个具体的制度抓手:

  • 指定学生联络官(student contact officer):按 6.5 条,学校必须指定一名或多名员工,作为留学生的官方联络人;该联络官必须能够取得本校支持服务的最新信息。
  • 人员要够用:6.6 条要求学生支持人员的数量足以满足在校留学生群体的需求。
  • 员工要懂规则:6.7 条要求直接与留学生打交道的员工,了解学校在 ESOS 框架下的义务,以及这些义务落实到学生身上可能产生的影响。

三项放在一起看,联络官不是挂名,而是被要求随时掌握最新的支持服务信息;学校也不能只设一个岗位而不配足人力。

出了事怎么办:重大事件、校园安全与记录保存

第 6 项标准的后半部分处理的是「万一出事」:

  • 重大事件机制(6.8):学校必须有并落实书面政策与流程,处理可能影响学生修读或完成课程的重大事件(critical incidents),包括但不限于可能造成身体或心理伤害的事件;同时必须保存书面记录,记录重大事件及学校采取的补救措施,保存期至少到该学生不再是「在册学生」后两年。
  • 校园安全(6.9.1):学校应采取一切合理措施提供安全的校园环境,并告知学生与员工可采取的、提升自身人身安全的行为。
  • 求助与报告(6.9.2):要告知学生在身心健康受到重大影响(含重大事件)时如何求助、如何报告事件。
  • 生活安全常识(6.9.3):要向学生提供或转介(包括以电子方式)与在澳生活相关的安全与防范常识信息。

这些要求靠什么约束?违规会怎样

National Code 2018 的效力来自《2000 年海外学生教育服务法》(ESOS Act):规范按其明文规定具有法律效力。按 Part A 的说明,注册教育机构违反国家规范,可依据 ESOS 法第 6 部分 Division 1A 被采取行动,措施包括暂停或取消其注册资格。

监管分工上,澳大利亚技能质量管理局(ASQA)是职业教育与培训部门及注册培训机构的相关监管机构,高等教育质量与标准署(TEQSA)是高等教育部门的独立国家监管机构,两者都有权对违规的注册教育机构展开调查并采取执法行动。ESOS 框架还与《1958 年移民法》及《1994 年移民条例》相互衔接。

常见问题

迎新可以不参加吗?会不会影响签证?

规范约束的是学校必须提供迎新的相关信息或参与途径,没有把它写成学生必须到场的义务。但迎新中必须说明课程出勤与学习进度要求(6.1.7),而这部分要求与学生的签证条件相关,因此信息本身不能不看。

学校为这些支持服务收费,合规吗?

按 6.2 条,学生就第 6.1 条所列服务与项目请求协助时,学校提供信息或转介不得额外收费;6.3 条对帮助学生达到预期学习成果的合理支持,也写明不得向学生额外收费。

我只修在线或远程单元,还能得到学习支持吗?

可以。6.3 条明确支持不受学习地点与课程模式影响,6.4 条还要求学校建立并执行书面流程,用于支持修读在线或远程单元的留学生并与他们保持联系。

学生联络官是做什么的?每所学校都必须有吗?

按 6.5 条,学校必须指定一名或多名员工担任留学生的官方联络人,且联络官要能取得支持服务的最新信息;6.6 条同时要求支持人员的数量足以满足在校留学生需求。

重大事件的记录学校会留多久?

按 6.8 条,学校必须保存重大事件及所采取补救措施的书面记录,保存期至少到该学生不再是「在册学生」(accepted student)之后两年。

对学校的处理不满,申诉有什么标准?

第 10 项标准(Complaints and appeals)按规定要保障留学生获得自然公正(natural justice)的权利,通过专业、及时、低成本且有书面记录(professional, timely, inexpensive and documented)的投诉处理与申诉流程实现,迎新中必须说明这些流程。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