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在澳洲读书的学生可以转到另一所院校,但这一步不是私下和新校谈妥就算完成,而是要在 PRISMS 里由院校把变更记录下来;与此同时,澳大利亚教育部已就「禁止为境内转学支付教育代理佣金」发布专门说明页,院校向中介付佣的规则发生变化。以下内容依据澳大利亚教育部《How To Manage Student Transfers in PRISMS》《Ban on the payment of agent commissions for onshore transfers》等官方页面整理,核对时间为截至 2026 年 9 月的官方页面。
为什么要看这几份页面,而不是看论坛经验?
澳洲对国际学生的管理分两层:《海外学生教育与培训国家规范 2018》(National Code of Practice for Providers of Education and Training to Overseas Students 2018) 为向国际学生授课的院校设定全国一致的标准,《2000 年海外学生教育服务法》(Education Services for Overseas Students Act 2000,即 ESOS Act) 提供法律基础。按教育部《General Factsheet》的表述,修订后的国家规范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标准适用于在 CRICOS 注册的院校及其课程交付。
也就是说,转学这件事同时受「系统操作」和「院校行为规范」两套东西约束:前者落在 PRISMS,后者落在国家规范。2026 年的变化主要发生在后者。
澳洲境内转学能办吗?由谁在 PRISMS 里执行?
能办,但操作方不是你自己。PRISMS 是澳大利亚教育部用于记录和管理海外学生信息的系统,教育部为此发布了面向院校的《How To Manage Student Transfers in PRISMS》指南,说明院校如何在系统中处理转学(页面对这一步的表述是 "Providers guide to action student transfers in PRISMS",最后更新于 2024 年 8 月 1 日)。
对学生而言这就意味着一件很实际的事:转学能不能成立,取决于原校和新校在系统中是否完成各自的动作,而不是学生单方面在系统里切换记录。
决定转学前,官方页面能确认的事实有哪些?
能确认的其实很集中:
- 接收你的院校必须是受国家规范约束的提供者:按《General Factsheet》,国家规范的全国统一标准适用于在 CRICOS 注册的院校及其课程交付。
- 这次变更必须由院校在系统里执行:如上所述,PRISMS 中的转学操作由院校发起和处理,不是学生自助完成的。
至于课程如何衔接、已缴学费如何处理,都属于国家规范与院校合同层面要解决的问题;本文只作规则梳理,不对个案下判断,具体以你手上的录取、注册文本和官方现行条文为准。
中介佣金在 2026 年的变化,官方到底写了什么?
教育部在以《禁止为境内转学支付教育代理佣金》(Ban on the payment of agent commissions for onshore transfers) 为标题的说明页中写明:《2018 年国家规范》已就教育代理佣金 (education agent commissions) 的支付作出修改("There has been a change to the National Code ... regarding the payment of education agent commissions")。这份页面最近一次更新为 2026 年 8 月 26 日,标题直接锁定「境内转学」(onshore transfers) 这一场景。
另外还有一块并行的内容:教育部 2025 年发布的《2025 - Fact Sheet - Changes to requirements around education agents and commissions》说明页,用通俗语言解释 ESOS Act 就教育代理与教育代理佣金作出的修改,该页面更新于 2025 年 12 月 3 日。两份页面合起来看,教育代理与佣金这件事,一端写在法律里,一端写在国家规范里。
这对正在办转学的留学生意味着什么?
国家规范直接约束的是院校行为,因此这次变化首先落在院校一侧:院校为已经身在澳洲、在注册院校之间流转的学生向代理支付佣金的空间,被写进了全国层面的规范里。标题明确指向 onshore transfers,所以它针对的是「入境就读后的院校间流转」这一环;其他招生环节是否同样受约束,需要对照 ESOS Act 与国家规范的现行条文判断,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对学生来说,最现实的影响有两个。一是,原本可能推动中介向某所学校推学生的利益链条被削弱,中介给出的「哪所学校更适合 You」的建议,未必与实际推荐动机一致,需要自己核实课程、CRICOS 状态与学费条款。二是,院校合规压力上升后,在放行与录取环节更依赖书面记录,假设某申请人拿到新校录取后仍未在原校完成系统处理,这笔转学在系统层面就还没真正完成。
哪些表述不能当成法律依据?
教育部在相关说明页里明确写了:这是一份通俗语言的说明,不构成法律意见 ("should not be relied upon as legal advice"),有疑问时应查阅 ESOS Act 与国家规范原文。本文同样只是一般性梳理,不构成针对个人情况的专业建议,尤其不为任何转学方案的成功率、处理时长或费用作承诺;涉及具体条款边界、生效安排和个人处境时,请以官方最新条文和具备资质的专业人士意见为准。
常见问题
澳洲留学生可以在境内转到另一所院校吗?
可以,转学在制度上是允许的操作,但要通过 PRISMS 被正式记录。教育部《How To Manage Student Transfers in PRISMS》指南面向院校,说明院校如何在系统中处理转学。
PRISMS 里的转学是学生自己操作的吗?
不是。教育部该页面的定位是「院校指南」,在系统中执行转学操作的是院校。学生需要面对的是能不能被放行、能不能被接收,而不是自己登录系统改记录。
新学校需要满足什么硬性条件?
按教育部《General Factsheet》的表述,国家规范的全国统一标准适用于在 CRICOS 注册的院校及其课程交付。换句话说,接收院校应处于 CRICOS 注册状态并受国家规范约束。
2026 年关于中介佣金的变化,具体是针对什么?
教育部以《禁止为境内转学支付教育代理佣金》为标题的说明页写明,国家规范已就教育代理佣金支付作出修改。标题指向 "onshore transfers",即已入境就读学生的院校间流转环节。
为什么还有一份 2025 年的说法?
2025 年的说明页解释的是 ESOS Act 层面关于教育代理与佣金的修改,2026 年的说明页解释的是国家规范层面的修改。两者位阶不同:一个是法律,一个是国家规范,并不互相替代。
教育部说明页的内容可以直接当法律依据用吗?
不能。教育部在页面上说明这是通俗语言指引、不构成法律意见,有疑问应查阅 ESOS Act 与国家规范。办理时请以现行官方条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