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的澳洲预科对电脑房、图书馆借阅、学习管理系统账号、完成课程必需的技术资源,或者学术、职业、福利咨询另行收费,判断标准只有一处:《Education Services for Overseas Students (Foundation Program Standards) Instrument 2021》(可译作《2021 年海外学生教育服务(预科课程标准)法定文书》)第 9(9) 条写明,提供方必须向全体学生、在正常教学时间之外的一段合理时间内、以不额外收费的方式提供这五类支持。该标准依据《Education Services for Overseas Students Act 2000》(《2000 年海外学生教育服务法》)第 176C 条制定,本文对照的是澳大利亚联邦立法登记册(Federal Register of Legislation)公布的该文书文本页,截至 2026 年 9 月官方页面。以下内容只是对公开条文的一般性梳理,不构成针对个人情况的专业建议,具体费用与权益请以澳大利亚官方最新公布的法令文本和你手中的书面材料为准。

这五类要求写在哪一条,约束谁?

要求出自上述法定文书的第 9 条(Curriculum and pedagogy,即「课程与教学法」标准)第 (9) 款。它约束的是「provider」——提供预科课程(Foundation Program)并在 CRICOS(Commonwealth Register of Institutions and Courses for Overseas Students,海外学生院校与课程联邦登记册)注册的机构。

两个边界值得留意。第一,标准的适用不因交付方式而消失:即使预科的某一部分是通过与其他方(在澳大利亚境内或境外)合作交付的,这套标准仍然适用。第二,标准明确不适用于以下课程:按照《Australian Education Act 2013》(《2013 年澳大利亚教育法》)第 15 条构成小学或中学教育的课程、ELICOS(海外学生英语强化课程)、通向澳大利亚学历资格框架(Australian Qualifications Framework)认可学历的课程,以及专向非学生签证持有者开设的本科预备考班。

必须免费提供的是哪五类资源?

第 9(9) 条把清单限定为五项,并加了三个共同前提:规律的获取机会(regular access)、覆盖正常教学时间之外一段合理时间、不额外收费。

类别 条文中的表述 常见争议场景
校内计算机设施 若提供方在校区授课,须向全体学生提供用于学术或英语学习的校内计算机设施 把机房使用、软件登录拆成「上机费」「系统费」
图书馆或学习共享空间借阅 合适的电子与实体资源借阅 借阅权限与某个付费额度或付费套餐挂钩
数字化学习管理系统 一个面向学生的数字学习管理平台 开学后要求另付账号开通或平台使用费
课程与科目所需的技术和资源 有效参与课程和各单元学习所需的技术与资源 把专业软件、课程专用平台列为须自行购买的项目
学术、职业与福利支持及咨询 须同时以线上和面对面两种方式提供 只保留在线表单、或把咨询挂进付费清单

其中第五项容易被读窄。条文把「学术、职业和福利支持与咨询」并列写在同一款里,并明确要求虚拟(线上)与当面两种形式都要有,因此「学校提供了线上答疑,所以不安排面对面咨询」并不能满足这一款的表述。

为什么「技术资源」也会被写进去?

这与同一份文书的教学法要求呼应。第 9(8) 条要求预科在整体课程中对一系列能力给予明确的关注与投入,其中包括「使用技术」(using technology),另有学术严谨与学术诚信、小组合作、口头与书面表达、批判性思维、解决问题、独立阅读、独立收集与分析信息、研究项目、与科目相关的实践作业等。

可以这样理解其中的逻辑:使用技术既然是被要求培养的能力之一,第 9(9)(d) 款再要求把「有效参与课程和各单元学习所需的技术和资源」免费开放,两者是一致的——学生不会因为缺少软件、平台或设备而被挡在课程要求之外。

「正常教学时间之外」怎么界定?

条文给出了可参照的定义,但没有给出统一的小时数。

  • 全日制(full-time):每个教学周至少有 20 个「计划课程接触学时」(scheduled course contact hours)。
  • 计划课程接触学时:指学生被安排参加课堂、课程相关说明会、有监督的自习时段和考试的时间,线上或线下都算在内。
  • 学习时段(study period):课程内一段不超过 6 个月的独立学习周期,例如学期(semester)、session 或 term。
  • 课程长度:标准型预科为 26 至 36 个教学周且不少于 720 个计划课程接触学时;延长型预科为 37 至 78 个教学周。

也就是说,免费使用的窗口是相对于这些被安排的时间而言的:学校不能只在课表时段开放资源,把课后的使用一律转为收费。至于「合理的一段时间」具体多长,条文本身用定性表述,没有量化。

哪些东西不在这份强制清单里?

这一部分条文只列了上述五类,并未细化到教材购买、打印与复印额度、住宿、海外学生健康保险等费用。因此,既不能反过来推断这些项目必须免费,也不能推断它们一定可以收费——清单之外的项目不在这一款的规定范围里。

适用对象的排除项也要注意:纯语言课程 ELICOS、中小学阶段的课程、通向 AQF 认可学历的课程、以及专向非学生签证持有者开设的预备考班,不属于这套标准的适用范围。若把身处这些课程的情形套用进来,结论会出错。

遇到收费通知或资源缺失,怎么判断自己站在哪一边?

第一,先确认课程类型,看录取材料和课程信息(包括简章、宣传册、教学大纲和官网介绍)把这门课归类为什么。

第二,确认归属关系,看开课方是否为 CRICOS 注册提供方,以及是否有部分课程交由合作方交付——合作交付并不免除标准的适用。

第三,把问题逐项落到清单上,一行只写一件事:哪一项被收费,哪一项根本找不到。

第四,写明时间与当时的替代做法,包括开始出现问题的日期。

第五,保留全部书面材料,包括收费通知、课程信息与课表。

此外可以留意的是,这类要求与 CRICOS 注册状态绑定:预科课程大纲须经该提供方的主管 ESOS 机构在注册与续期时批准;超过一定幅度的改动(例如一次性或累计变动超过自上次批准以来总科目数的 25%)、交付方式的重大变化、课程名称、时长、入学要求、产出或结构的重大调整,也需要该机构的批准。具体个案仍以澳大利亚官方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常见问题

预科机房或电脑使用中要另外付费,学校这样做合规吗?

第 9(9)(a) 款规定,提供方若在校内授课,须向全体学生提供用于学术或英语学习的校内计算机设施,且不得额外收费。前提是两个:覆盖正常教学时间之外一段合理时间,以及面向全体学生而非部分付费群体。

学习管理系统或课程平台要另收账号费,能拒绝吗?

第 9(9)(c) 款把「数字化学生学习管理系统」直接列为必须免费提供的一项。到第 9(9)(d) 款,则为「有效参与课程和各单元学习所需的技术和资源」再兜了一层,所以课程平台、专业软件若属于完成学习的必要条件,不应被拆出来另行出售。

只在网课或混合模式下学习,还能主张这些设施吗?

第 9(9)(a) 款本身带有条件——仅适用于「提供方在校区授课」的情形。但同一款项的其余四项不依赖校区,(e) 款还明确要求支持与咨询「同时以线上和面对面方式」提供。learning management system 一项对线上授课学生尤其直接。

图书馆和机房只在上学时段开放,算不算问题?

条文要求的是「在正常教学时间之外的一段合理时间内」仍能规律获取。若资源开放窗口与学生被安排的上课和考试时间完全重合,就无法满足这一表述。至于多少小时算「合理」,文本没有量化。

学术辅导、职业规划咨询和心理咨询若被打入收费清单,依据是什么?

第 9(9)(e) 款把学术、职业与福利支持和咨询合并为一项,并要求虚拟与当面两种形式齐备。三者中任何一项被单独标价,或者只留下一种形式,都与这一款的表述不符。

我读的是语言班(ELICOS),这套免费清单适用吗?

不适用。第 6(2) 条明确把 ELICOS 排除在标准的适用范围之外,同时排除的还有中小学阶段课程、通向 AQF 认可学历的课程,以及专向非学生签证持有者开设的本科预备考班。

学校把部分预科课程交给合作方在境外交付,这些要求还跟着走吗?

跟着走。第 6(1) 条规定,本标准适用于提供方提供预科课程的情形,包括通过与其他一个或多个当事方安排、在澳大利亚境内或境外交付预科任何部分的情形。

参考资料

澳大利亚联邦立法登记册 — Education Services for Overseas Students (Foundation Program Standards) Instrument 2021 文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