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适用的变化来自《2025 年教育立法修订(诚信及其他措施)法案》(Education Legislation Amendment (Integrity and Other Measures) Act 2025,2025 年第 74 号法案,注册编号 C2025A00074):该法案于 2025 年 12 月 4 日获御准,附表 1 第 1–51 项自 2025 年 12 月 5 日起生效。落到留学生身上,最值得关注的是两处:新增的教育代理佣金信息报告义务(第 21B 条),以及学校在所有权、控制权变化和特定事件上的通报义务(第 17A 条、第 21A 条)。本文依据澳大利亚联邦立法登记册公布的《2000 年海外学生教育服务法》(Education Services for Overseas Students Act 2000,简称 ESOS 法案)现行汇编文本核对,截至 2026 年 9 月官方页面;内容仅供一般参考,不构成针对个人情况的专业意见,个案仍以官方最新公布与专业人士判断为准。
这次修改来自哪一部法案?什么时候开始适用?
改动不是零散的部门通知,而是一部成文法。ESOS 法案汇编的立法历史记载:《2025 年教育立法修订(诚信及其他措施)法案》为 2025 年第 74 号法案,2025 年 12 月 4 日御准,附表 1(第 1–51 项)自 2025 年 12 月 5 日生效(依该法第 2(1) 条第 1 项)。
这意味着 2026 年全年适用的已经是修订后的版本。2025 年 12 月 5 日之前写成的攻略,凡是涉及代理佣金、代理名单、学校变更通报的部分,都需要按新条文重新核对。
新增的第 21B 条,要求学校报告什么?
第 21B 条是本次新增条款,标题为「Giving information about education agent commissions」(提供教育代理佣金信息)。它给注册 provider 设了一项「按请求报告」的义务:
- 主管部门部长(Secretary)可以请求注册 provider,就某一报告期(reporting period)内、由该校或以其名义支付给一个或多个教育代理的佣金提供指定信息,这些信息与招收该校已录取学生(accepted students)有关。
- 请求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载明报告期、提交信息的截止日、提交方式或格式(可以要求在依第 109 条设立的计算机系统中录入),以及需要随附的文件。
- 可要求的信息包括三类:付给每个教育代理的金额总额;付给每个教育代理的非金钱利益(non-monetary benefits)的价值与描述;每个教育代理招收的已录取学生人数。
- 截止日不得早于请求送达 provider 后的第 30 天。
未遵守报告请求即构成犯罪,罚则为 60 个处罚单位(penalty units),且属严格责任(strict liability)犯罪;条文的注释还说明,在遵守或声称遵守本条时提供虚假或误导性信息,另涉第 108 条的犯罪规定,监管机构可依第 6 部分第 1 分部对该 provider 采取行动。
佣金数据被要求上报,对留学生意味着什么?
先说边界:义务主体是学校,不是学生。第 21B 条没有给学生创设任何申报或缴费义务,它把招生链条里的金钱流向变成了监管机构可以按报告期调取的数据。
从监管逻辑看,当「哪个代理招了多少学生、拿到多少佣金、是否还有非金钱利益」成为可核查的信息,招生环节中由佣金激励带来的倾向性推荐就更容易被识别。这是规则的运作方向,条文本身并未对学生作出任何结果承诺。
假设某申请人通过一家教育代理递交了某校的申请,而这家代理同时还持有这所学校的股份——这类「代理与学校相互持股或控制」的关系变化,正是第 17A 条要求学校通报的事项之一,规则作用在学校一侧,而不是要求学生去核查。
第 21A 条:代理名单义务怎么要求?
第 21A 条在本次法案中被修改。按现行条文,注册 provider 必须:维护一份记录其全部教育代理的名单;在学校网站上公布该名单,并按条例(regulations)规定的其他方式公布;遵守条例为第 (2) 款制定的要求。条例可以就注册 provider 与教育代理相关的事项规定要求。
未遵守第 (1) 款即属犯罪,罚则 60 个处罚单位,且属严格责任犯罪。也就是说,名单从「内部记录」变成了有法律后果的公开义务。
对学生来说,这条规则的意义在于:学校与代理之间的合作关系被要求落到一份公开名单上,不再只是双方合同里的内容。
第 17A 条:哪些情况学校必须通报监管机构?
第 17A 条同样在本次法案中被修改,标题为「Registered providers must notify their ESOS agency of certain other events」。按现行条文,注册 provider 需要通报其 ESOS 监管机构(ESOS agency)的情形主要有三类:
- 重大不利事件:发生会显著影响学校遵守本法能力的事件,须在事件发生后 10 个工作日内通报。
- 所有权与相关人员变化:所有权拟变更的,应在变更生效前尽早通报;涉及相关人员(related person)的拟议或实际变化,若该变化要到生效时才能确定,则在生效后 10 个工作日内通报,其他情形在生效前尽早通报。通报须附带新所有者或相关人员的信息,以便监管机构依第 7A 条判断是否仍认可该校的「适当人选」(fit and proper)资格。
- 与教育代理之间的持股或控制关系:学校或其关联人(associate)开始拥有或控制某教育代理;该等拥有或控制发生变化;教育代理或其关联人开始拥有或控制学校;或学校被教育代理或其关联人拥有、控制的情况发生变化。这类事件须在发生后 10 个工作日内通报。
通报的方式和格式由该校的 ESOS 监管机构指定。违反本条,监管机构可依第 6 部分第 1 分部对该 provider 采取行动。
除了这三条,法案还动了哪些条文?
按汇编的修订历史,2025 年第 74 号法案在 ESOS 法案中的增删修改如下:
| 变化类型 | 涉及条文 |
|---|---|
| 新增 | 第 6BA、6BB 条;第 2 部分第 5 分部(第 14C–14G 条);第 21B 条;第 6 部分第 1AB 分部(第 96B–96E 条);第 92A、92B 条(重新加入);第 176E 条 |
| 修改 | 第 5、7A、8A、9、10、10D、10H、10J、11、17A、21A、38、83A、86、108、132、169AB、169AD、169AF、170、175 条 |
上表列出的是条文序号层面的变化;这些条文的具体内容,以官方汇编公布的文本为准。
学生需要主动做什么?
- 义务不在学生一侧:无论是佣金信息、代理名单还是变更通报,条文规定的都是注册 provider 的报告、公布与通报义务,学生不需要向监管机构提交这类信息。
- 在意时效:附表 1 第 1–51 项已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生效,2026 年入学或在读的学生适用的是修订后版本。
- 留意过渡安排:立法历史注明附表 1 第 19、22、38、43、47、51 项属于适用、保留或过渡性条文,涉及这些条文的具体情形,要按过渡条文本身的规定处理。
以上是对条文的一般性梳理,不构成针对个人情况的专业意见。
常见问题
2025 年第 74 号法案从什么时候开始适用?
该法案于 2025 年 12 月 4 日获御准,附表 1 第 1–51 项自 2025 年 12 月 5 日起生效。2026 年全年适用的是修订后的 ESOS 法案。
第 21B 条要求学校报告哪些佣金信息?
可要求的信息包括付给每个教育代理的金额总额、付给每个教育代理的非金钱利益的价值与描述,以及每个教育代理招收的已录取学生人数。请求须为书面、载明报告期与截止日,截止日不得早于请求送达后 30 天。
学校不按要求提供佣金信息会怎样?
未在指定日期(或部长允许的更晚日期)前遵守请求即构成犯罪,罚则为 60 个处罚单位,且属严格责任犯罪。提供虚假或误导性信息另涉第 108 条,监管机构还可依第 6 部分第 1 分部对该 provider 采取行动。
学校易主,或与代理之间出现持股关系,多久必须通报?
与教育代理之间出现持股或控制关系的四类事件,须在事件发生后 10 个工作日内通报其 ESOS 监管机构。所有权拟变更的,应在变更生效前尽早通报;相关人员的变化若只能在生效时确定,则同样适用 10 个工作日的期限。
这些改动会直接改变学生签证的申请材料或流程吗?
从本次修订的第 17A、21A、21B 条看,义务主体均为注册 provider,条文规定的是学校的报告、公布与通报义务。签证申请所需的材料与流程不在这些条文的调整范围内,具体要求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这次修订有没有过渡性安排?
有。立法历史注明,附表 1 第 19、22、38、43、47、51 项属于适用、保留或过渡性条文。涉及这些条文的具体情形,需要按过渡条文本身的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