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被上报,但上报的义务人是你就读的院校,不是你自己。根据澳大利亚联邦立法登记网站(Federal Register of Legislation)公布的 National Code of Practice for Providers of Education and Training to Overseas Students 2018(National Code 2018)Part A 章节,按照《2000 年海外学生教育服务法》(Education Services for Overseas Students Act 2000,ESOS Act)第 19(2) 条,注册院校(registered provider)在学生违反学生签证条件时,例如未保持令人满意的课程出勤(course attendance)或学习进度(course progress),须通知联邦政府;National Code 2018 正是规定院校必须监测并报告的出勤、进度与完成要求的那一份文件。截至 2026 年 9 月官方页面,上述框架条款仍按这一口径运行。

谁有上报义务?ESOS Act 第 19(2) 条到底规定了什么

上报义务落在院校头上,触发条件是「学生违反了学生签证条件」,而未保持令人满意的出勤或进度是被条文点名的典型情形。National Code 2018 的第 8 项标准(Standard 8 – Overseas student visa requirements)把这一义务具体化:院校须维护澳大利亚移民法的完整性,支持海外学生在规定时长内完成课程,并满足其签证对课程出勤与进度的要求。

也就是说,出勤不是学校内部的学业管理小指标,而是被 ESOS 框架直接挂钩到学生签证条件上的合规事项。ESOS 框架还与《1958 年移民法》(Migration Act 1958)和《1994 年移民条例》(Migration Regulations 1994)配套运行,后者由负责学生签证项目的部门管理。

通过 PRISMS 上报意味着什么

PRISMS 是 Provider Registration and International Student Management System(院校注册与海外学生管理系统)的缩写,官方定义是「院校向教育部部长(Secretary of DET)提交信息所经由的系统」。院校上报,信息就是进入这个系统,而不是以口头或邮件提醒的方式存在。

环节 谁负责 官方口径下的含义
信息与系统管理 澳大利亚联邦教育与培训部(Department of Education and Training) 负责 ESOS 法的总体政策制定与管理,包括学费保障服务(TPS)框架与 PRISMS 的运行
上报行为 注册院校 按第 19(2) 条,在学生违反签证条件(如出勤或进度不达标)时通知联邦
信息维护 注册院校 第 9 项标准要求院校在 PRISMS 中保持最新注册信息
签证项目管理 负责《1958 年移民法》的部门 依据移民法与移民条例管理学生签证项目

上报之后会怎样?能确定的和不能确定的

可以明确的部分是:上报发生在院校的法定义务层面,信息进入由联邦教育与培训部管理的 PRISMS,而学生签证项目由负责《1958 年移民法》的部门管理,因此这条信息会落在签证管理的视野之内。

不能确定的部分必须如实说:本页法规没有规定上报之后签证层面的具体处理步骤、时限或结果。签证是否被取消、按什么程序处理,属于《1958 年移民法》与《1994 年移民条例》的范畴,需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本文只是对公开法规条文的一般性梳理,不构成针对个人情况的专业建议,遇到具体情形请以官方信息或具备资质的专业人士意见为准。

学校在上报之前必须先做什么?干预策略的位置

ESOS 框架并不是把上报设计成第一反应。第 8 项标准的落脚点是「支持学生完成课程并满足签证要求」,第 6 项标准则把这种支持拆成了可执行的支持服务要求。

迎新阶段就必须讲清出勤与进度要求

第 6 项标准 6.1 要求院校提供适合年龄与文化的迎新(orientation)项目,其中 6.1.7 明确列出「课程出勤与进度的要求」,6.1.8 则要求介绍在个人处境对学业造成不利影响时可获得的支持服务。迎新同时还要覆盖 6.1.6 的投诉与申诉流程。

支持服务不得另外收费,也不分学习方式

6.2 与 6.3 规定:院校就这些服务与项目提供的信息或转介,以及为帮助学生达成预期学习成果而提供的合理支持,都不得向海外学生额外收费,且不因学生的学习地点或学习方式(mode of study)而异。6.4 还要求院校为在线或远程学习单元的学生提供学习支持,并建立成文的联系与跟踪流程。6.5 要求院校指定一名或多名员工作为海外学生的官方联络人(student contact officer),且该联络人须能获取最新的支持服务信息。

个人处境严重影响学业时:重大事件机制

假设某申请人因突发变故连续缺课,National Code 2018 把这类情形纳入了「重大事件」(critical incident)的定义:造成极端压力、恐惧或伤害的创伤性事件或其威胁(发生在澳大利亚境内或境外均可)。6.8 要求院校有成文的重大事件管理政策与流程,并对事件及补救措施保存书面记录,保存期至少到该学生不再是已录取学生之后两年;6.9.2 要求院校告知学生如何就严重影响其身心健康的事件求助和报告。

对出勤或上报决定有异议:投诉与申诉的位置

第 10 项标准(Standard 10 – Complaints and appeals)要求院校通过其投诉处理与申诉流程,保障海外学生获得自然正义(natural justice)的权利,且这些流程必须是专业、及时、低成本并有书面记录的。这条是学生对院校决定可以走的内部程序通道,其存在本身是院校的强制义务。

出勤到底按什么口径算?两个定义决定答案

出勤率不是一个凭感觉的百分比,National Code 2018 的定义部分给出了计算基础:

  • Compulsory study period(必修学习期):学生必须注册的学习期,除非依据第 9 项标准获批延期、暂停注册或休假;不包括学生可自行选择额外修读的时期。
  • Scheduled course contact hours(课程计划课时):学生被安排参加课堂、课程相关信息说明会、受监督自习、强制且受监督的工作场所培训以及考试的小时数。
  • Study period(学习期):课程中的一段独立学习期,如 term、semester、trimester 或短期课程,也可由院校另行定义,但不得超过六个月。

把这三条合起来看:被监测的出勤发生在「你必须注册的学习期」内,分母是「学校安排你参加的课时」,而不是你自己计划的自习时间。

网课和在线学习算不算出勤?

算在学习方式之内。定义部分对 mode of study 的界定包括:课堂面授(face-to-face in a classroom)、院校校园内的受监督自习(supervised study on campus)、远程学习(distance learning)、在线学习(online learning)与工作场所学习(work-based learning)。

此外,第 8 项标准被官方描述为设置了允许在线学习(online learning)的灵活条款,同时维持海外学生遵守学生签证条件的相应标准;6.4 则要求院校为在线或远程学习单元的学生提供学习支持。至于某一门课的具体在线课时如何计入出勤判定,仍以官方最新公布与院校依 National Code 2018 制定的成文政策为准。

常见问题

出勤率不够,学校一定会把我上报吗?

按 ESOS Act 第 19(2) 条,院校在学生违反学生签证条件时须通知联邦,未保持令人满意的课程出勤或进度是被点名的情形。但条文没有给出统一的百分比门槛,触发与否取决于院校对出勤与进度的监测与判定。具体判定标准需以官方最新公布和院校的成文政策为准。

「上报」是学校向谁报?移民局会直接查我吗?

上报是注册院校通过 PRISMS 向联邦提交信息,PRISMS 由澳大利亚联邦教育与培训部管理。学生签证项目本身由负责《1958 年移民法》的部门管理。因此上报的信息会进入签证管理视野,但上报动作由院校完成,不是签证部门直接对你发起检查。

被上报后,签证会立刻被取消吗?

本页法规没有规定上报后签证层面的处理步骤、时限或结果,因此不能给出确定答案。可以确定的是上报的法律性质:它是院校在 ESOS Act 第 19(2) 条下的义务。签证层面的处理依据《1958 年移民法》与《1994 年移民条例》进行,具体流程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在线学习和网课的缺勤,也会被算进出勤问题里吗?

National Code 2018 的 mode of study 定义明确包含在线学习与远程学习,第 8 项标准也设有允许在线学习、同时维持签证条件标准的灵活条款,6.4 并要求院校为在线或远程学习单元提供支持与联系机制。因此在线学习属于被覆盖的学习方式,但某一课程的具体核算方式需以官方规定与院校政策为准。

学校在上报之前,是不是必须先提供支持?

第 8 项标准要求院校支持学生在规定时长内完成课程并满足出勤与进度要求;第 6 项标准要求迎新讲清出勤与进度要求(6.1.7)、提供不额外收费的支持与转介(6.2、6.3)、为在线与远程学习提供支持(6.4)并指定学生联络官(6.5)。这些是院校并行于监测义务的支持义务。

遇到严重影响学业的重大事件,学校有什么程序?

National Code 2018 将造成极端压力、恐惧或伤害的创伤性事件(含其威胁)定义为重大事件。6.8 要求院校有成文的管理政策与流程,并对事件及补救措施保存书面记录,期限为学生不再是已录取学生后至少两年;6.9.2 要求院校告知学生如何求助和报告此类事件。

对学校的出勤判定或上报决定不满,有什么程序可用?

第 10 项标准要求院校保障海外学生的自然正义权利,提供专业、及时、低成本且有书面记录的投诉处理与申诉流程;迎新环节(6.1.6)也必须介绍这套流程。这是学生在院校内部可以走的程序通道。

参考资料